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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:記者賀靜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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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守門123步伐「1問2應3轉介」,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。

昨天二審判決出爐,法官認定張紫妍生前切當被迫陪酒,判金承勳抵償張的家族2400萬韓幣(約台幣74萬)快慰金,當然張已逝,但也算還她一點遲來的公道。


自殺不能解決問題,英勇求救並不是弱者,生命必定可以找到前程。

張的遺書中指本身被迫陪睡跨越百次,還甚至被迫玩過量P,若抵拒就遭暴力相待,際遇很是悲慘。

她身後,雖然社長金承勳被訴,但本年初一審法院以當事人已身亡、無其他證人等理由,認為性歡迎指控證據不足,令南韓民眾群情激怒。

(圖/NOWnews)(圖/NOWnews)2009年,南韓女星張紫妍上吊自殺,以死指控她的經紀公司逼陪睡,掀開影劇圈的「潛規則」,昨天二審社長金承勳被判賠74萬勸慰金給家族。提醒您:

文章出自: 張紫妍被逼陪睡上吊-社長判賠74萬-221114651.html
引用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張紫妍被逼陪睡上吊-社長判賠74萬-22111465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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